在个体工商户工作 要签劳动合同


  核心内容:有不少打工者辞掉工作,自己做小生意,也会聘用其他人干活,这时候作为个体工商户的老板是否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有没有相关规定。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问:今年4月,我到一家销售文化用品的小店打工,那家店是个体工商户。最近我想辞职,老板说我可以走,但干不满一年,之前从工资里扣的1000元押金就不给我了。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答:不合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内容,老板扣你1000元工资作为押金有悖法律规定。在你辞职时,以未干满一年为由扣下这1000元钱,明显违反法律,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若对方不给,你可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问:老板说他是个体工商户,不是公司,不属于“用人单位”,所以一直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要维权该怎么做?

  答: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都是“用人单位”。所以,你所在的个体文化用品商店作为个体经济组织,自然也是用人单位。

  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此来看,老板应该在招用你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一直未签,你可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权,要求单位从第二个月起向你支付二倍工资。

  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