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要收集哪些证据,交通事故证据如何搜集?

一、交通事故需要搜集的证据包括以下这些:1、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 治疗的病历及相关医药费单据。3、 交通费单据。4、 护理费单句。5、 营养费单据。6、 住宿费的发票。7、 物损和车损评估报告及评估费的收费依据。8、 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单据。9、 伤残鉴定报告及鉴定费的收费依据。10、 丧葬费的单据。11、 误工费的证据。

二、交通事故证据如何搜集?通常包括以下这三种途径:(一)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1、书证的收集:交通事故索赔中涉及的书证主要包括:事故认定书、病历、出院证明、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票据及清单、收入证明、暂住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拖车费票据、停车费票据、交通费票据等。2、物证:受损的物品,如要求赔偿的应保管原物,原物不能保管的,应在双方在场情况下或请第三方见证情况下拍照保存。3、证人证言: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寻找事故现场的证人到庭作证。4、鉴定结论:车辆损失费鉴定书、伤残鉴定书、误工时间或护理时间的鉴定书等。5、视听资料:可以是事故发生时现场制作的照片、录像、录音或者是电子眼拍摄的监视记录。(二)申请证据保全1、当事人对于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申请法院对证据预先确认或者固定。证据可能灭失是指,证人可能死亡、物证和书证可能腐烂或者销毁,或者证人可能将来出国居住造成出庭困难。2、如果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有困难的,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保全。(三)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当事人或委托的律师也无法取得的证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法院依法调取。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也自行调取相关证据。